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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把做好就业工作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
发布时间:2008年2月20日

    中国国务院强调,要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并逐级分解,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。

    中国政府网全文刊出的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》指出,近年来,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,取得显著成绩,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基本解决。 

    通知说,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,中国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、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,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。十七大提出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,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奋斗目标。就业促进法对促进就业工作做出了法律规范。各地区、各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,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。

    通知明确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,提出,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;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,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;进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,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;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。

    通知要求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。把城镇新增就业、控制失业率、失业人员就业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,逐级分解,建立目标责任体系,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。要将统筹城乡就业、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,依法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考核、检查和监督。

 

信息发布者:   信息更新时间:2008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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