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、有关用人单位:
为了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体系,切实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,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就业环境,同时也为广大用人单位提供一个便捷、有效招贤纳才的平台。教育部定于
一、请各高等院校在接到本通知后,积极的通过多种方式、多种渠道通知2009年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(http://www.ncss.org.cn)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(http//:www.yn111.net),参加本次招聘月活动。
二、本次招聘月活动规格高、时间长,希望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,同时也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。并认真填写《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》、《用人单位招聘职位登记表》(见附件1、2),于
三、为确保“招聘月”活动的正常进行,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,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必须保证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,坚决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。
四、本届“招聘月”活动联系方法:
1、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信息部
联系人:王敏、周舟
电话:0871—5121759、5156863 传真:0871—5121759
E-mail:5121759@163.com
2、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
联系人:萧潇、赵国楗
电话:010—66097183转602、66097072
传真:010—66097332
E-mail:myjobedit@moe.edu.cn
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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