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办理户口迁出和档案迁出的材料有哪些?
2017-07-12
答:办理户口迁出需要提供的材料:
(一)昆明市四城区(五华区、盘龙区、官渡区、西山区)以外:
(1)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、《报到证》或《登记证》或《准迁证》的原件办理迁出手续。如委托他人办理,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、《报到证》或《登记证》或《准迁证》原件。
(2)在我“中心”办理迁出手续后到昆明市五华区莲华派出所换“户口迁移证”。所需材料齐全,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(二)昆明市四城区内:
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,到昆明市五华区莲华派出所开具办理“准迁证”的户籍证明,再到我中心领取常驻人口登记表。如委托他人办理,受委托人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。
办理档案迁出应该提供的材料: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档案不能自带,统一由我“中心”通过中国邮政档案专递业务寄出。
转档所需材料:
1.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2.档案对应学历的毕业证复印件;
3.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调档函;
4.如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;
5.如档案接收单位派专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(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、工作证)。